入监竟指挥诈领助理费 高雄前议员陈粹銮判囚10年5月定谳

前高市议员陈粹銮被查出涉嫌诈领助理费近450万元,甚至在女儿郑安秝担任议员期间,陈粹銮还在牢中持续操控诈领助理费,遭重判10年5月定谳。(中时资料照片)

连续担任高雄市第1届及2届市议员的陈粹銮,2018年因诈领差旅费入狱并遭解职,后来由女儿郑安秝接棒当选市议员,但陈粹銮因案入狱后,却遥控指挥继续诈贪助理费449万1526元,最高法院将陈依公务员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判囚10年5月,已通知检方启动防逃机制。

陈粹銮与王姓办公室主任等人,明知直辖市议员每人得聘用公费助理6至8人,补助费用总额每月不得超过24万元,依法应全额支付予实际受聘担任公费助理工作之人,不得为不实申报请领与挪用,若无实质聘用之需要,亦不得假藉聘用公费助理名义领取该等补助费。

但陈粹銮仍在她第1、2届高雄市议员任期,及女儿郑安秝(不知情)第3届高雄市议员任期内,伪以她表哥及她的司机等人名义冒(溢)领公费助理补助款,分别诈得114万1596元(第1届市议员任期)、265万80元(第2届市议员任期)及69万9850元(郑安秝第3届市议员任期)。

一审及二审斥责陈粹銮以借名申报(虚报)、浮报薪酬数额等手法,足生损害于公费助理补助款之管理、核销,所为不足取,各判刑8年、8年10月及2年6月,执行有期徒刑10年5月,犯罪所得没收,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