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炒股案缠讼23年 10连霸议员陈政忠判囚定谳今将入监

▲宏福集团创办人陈政忠因违反《证交法》判刑定谳入监。(资料照/记者黄克翔摄)

记者刘昌松/台北报导

十连霸的台北市无党籍议员陈政忠,1997年间为护盘当时上市公司宏福建设股价31元,指示员工用228个人头帐户进场炒股护盘,另外又涉嫌公告明知不实的增资说明书,募得55亿元花在与公告内容不符的用途,案件缠讼23年后,最高法院7月间驳回上诉确定,陈政忠2罪共判刑6年定谳,台北地检署通知陈政忠6日到案并发监执行。

陈政忠出身商界知名三重帮,父亲是三重帮陈家班幸福集团创办人陈两传,外公就是三重帮代表人物林荣三,陈政忠在耳濡目染下,也陆续创建宏福建设、票卷等公司,陈政忠在1985年同时接手经营《自立早报》、《自立晚报》,并跨足政坛,参选并获连任10届台北市议员,直到本案定谳遭解职为止,是台湾少数纵横政、商、金、媒的知名人士。

宏福案爆发于1998年间,当时传出陈政忠指示所属,将宏福建设资金挪到集团其他由私人控制的公司,涉嫌掏空数十亿元,台北地检署将全案起诉后,官司多次上诉最高法院被撤销发回,陈政忠曾被重判20年,也曾获高院改判无罪。

高院更四审判决认定,宏福建设在1997年间因应亚洲金融风暴,延伸成本土型金融风暴,同类型营建公司股价狂跌的时候,陈政忠以创办人及股东的身分,要求宏福建设总稽核卢宝琴要维持住每股价格31元,以免之前向金融机构质借的股票遭断头或追缴担保。

法院认定,宏福建设用了228个人头帐户,多次以「大量买卖」、「既买又卖」等方式,在集中交易市场相对成交,制造活络假象,借此操纵影响宏福建设的股价。

此外,陈政忠并主持会议,明知集团还没确定可以购买台北市信义区的营建用地,就以要偿还本息、开发土地为由,公告现金增资,结果募得55亿余元后,却拿去购买弟弟等关系人的台中山坡地,虽然其他资金确实有用来还款18亿5000万元,到1997年底为止,又新增借款18亿7353万元,根本没有达到减少利息支出的效益。

直到1998年11月,宏福集团的宏福票券发生退票事件,宏福建设股价无量下跌,陈政忠还出面与提供当初炒股人头的证券营业员签协议,保证担负人头帐户名下的股票盈亏,但宏福风暴已一发不可收拾。

高院合议庭在2022年考量全案审理时间久远,依《速审法》酌量减刑后,依《证交法》操纵股价罪判陈政忠徒刑4年,另外《证交法》虚伪记载有价证券募集说明书部分判刑2年,经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检方立即启动防逃机制,并发出传票通知陈政忠到案,实际服刑时间还须再向高院声请裁定。同案主要被告卢宝琴因在上诉期间病逝,获改判公诉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