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连霸传说断了!议员陈政忠「宏福案」定谳 启动防逃机制
▲台北市议员陈政忠卷入宏福案,遭判刑定谳。(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刘昌松、庄智胜/台北报导
十连霸的台北市无党籍议员陈政忠涉及宏福集团掏空案件,案件缠讼23年后,最高法院17日采信更四审见解,将陈政忠判刑4年与2年定谳,陈政忠将发监执行,将由检方声请定应执行刑,同时启动防逃机制。
陈政忠自1985年的台北市第五届议员选举当选,开始议员之路,直到于2022年第十四届台北市议员选战均顺利连任成功,达成十连霸传说,是北市议会传奇人物。但陈政忠卷入宏福案,并遭判刑定谳、将发监执行,传奇之路就此中断。
本案为1999年间爆发,检方调查认为,陈政忠为宏福集团实际负责人,辖下企业包括建设、人寿、证券、票券金融、立福营造等10多家公司。但陈政忠却将名下土地高价卖给宏福建设,又曾经办理不实增资数十亿元,并被陈政忠非法挪用;另外检方也查出陈政忠勾结宏福证券前董事长卢宝琴等人,将公司股票向金融机关办理数十亿元融资,供他私用。
全案于2001侦查终结,检方对陈政忠依照背信、侵占、诈欺、违反公司法、保险法及证券交易法等罪嫌提起公诉,并具体求处15年徒刑;另外检方也对时任宏福建设董事长的前内政部营建署长潘礼门等10人,一并起诉。
2006年间的一审将陈政忠重判有期徒刑20年。一审判决后,国民党随即将陈政忠开除党籍,陈政忠之后以无党籍身分参选台北市议员,顺利完成十连霸。而他的案件从一审到更二审均有罪,但刑度从20年减轻到5年;更三审首度改判无罪,但仍遭最高法院撤销发回。更四审又依照《证券交易法》中的「操纵股价罪」判刑4年,另外也依照同法的「不实公开说明书罪」判刑2年。
全案上诉最高法院,最高法院采信更四审见解,于17日驳回上诉,陈政忠判刑定谳,将发监执行。此外也将由检方声请定应执行刑。另外更四审中也将卢宝琴判刑3年与6月(得易科罚金16万2千元),他的部分上诉最高法院后,因卢宝琴过世,最高法院改做出不受理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