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新案落幕 魏应充要再入监 检启动防逃机制
顶新案落幕,魏应充再判囚4年10月及可易科罚金4年4月定谳。图为魏应充获假释,110年1月20日中午向北检报到。(翻摄自永靖的老园丁-魏应充粉专)
顶新油品案,前董事长魏应充部分犯行遭判刑确定,入狱执行后去年初出监,最高法院针对发回更审部分,驳回上诉,魏应充得易科罚金部分判刑4年4月,不得易科罚金部分判刑4年10月,全案定谳,已通知检方启动防逃机制。
缠讼多时的顶新油品案,2019年最高法院判决魏应充因违反食安法等罪,有26罪判决定谳,其中19罪可易科罚金,另7罪刑度从有期徒刑7月到1年6月不等,合计判刑5年9月,另犯45罪发回台中高分院更审。
台中高分院更一审认定,魏应充贩卖假冒食品等39罪成立,6次犯行无罪。有罪部分,19罪得易科罚金,应执行4年4月徒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20罪不得易科罚金部分,应执行有期徒刑4年10月,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
魏应充先前因味全混油案,被依诈欺取财罪判刑2年入狱后假释出狱,后来顶新及味全混油确定部分,法官裁定合并执行4年8月,魏应充2020年1月8日入狱,去年1月19日出监至今。检方将再向法院声请定执行期,由法官裁定魏应充须再执行多久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