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应充7罪定谳「确定抓去关」! 彰检防逃机制火速启动

▲顶新劣油案,前董事长魏应充7罪遭判刑定谳。(资料照/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王致凯综合报导

顶新集团饲料油混充用油案,最高法院6日判决部分驳回、部分撤销,判顶新前董事长魏应充其中7项罪名不得易科罚金刑度合计共5年9月,魏应充确定将再度入监。彰化地检署表示,已经启动防逃机制,防止魏应充潜逃出境

2013年间台湾爆发一连串油品食安事件时任顶新董事长魏应充被控为节省成本,自2012年起至2014年间,在明知越南大幸福公司贩售原料油品质仅达饲料用油水准,却仍收购充作食品级原料油使用,精炼制成食用油贩售。

魏应充一审原本被判无罪,台中分院二审判决大逆转,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等罪改判他有期徒刑15年。全案上诉三审,最高法院判决魏应充其中7罪不得易科罚金,刑度合计5年9月定谳,另19罪得易科罚金,45罪则撤销发回更审。

彰化地检署表示,收到法院资讯后立刻启动防逃机制,已经指挥彰化县警局、彰化县调站单位掌握魏应充行踪,将监控至他发监执行为止。虽然定谳总刑度共5年9月,但依照实务做法,实际执行刑期不会这么长,检方将声请台中高分院裁定应执行刑。

对此,顶新律师余明贤表示,近日将依法声请再审,也会针对本案多项违背法令之处,声请非常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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