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小家规「童叟无欺」 魏应充叹:司法特别「礼遇」我

味全老董魏应充。(图/资料照)

财经中心综合报导

顶新、味全前董事长魏应充在2013年底因被控低价棕榈油混掺橄榄油葡萄籽出售,获利6千多万元,遭法院依诈欺取财罪判刑2年定谳,台北地检署在上个月发出传票,最晚会在周五(28日)入监服刑。日前魏应充接受杂志专访,感叹「司法特别『礼遇』自己」,并表示不会放弃争取清白的机会

魏应充提到,他身为一个从事「事业」与「志业公益活动)」的人,从没想过自己人生居然要参加入监这种「法会」,「我只是换了个不同的地方修行、接触不同的人,只是至亲好友会舍不得我而已。」他提到,自己为了证明清白尽那么多努力,明明没做的事情最后却被法院这样判,「没办法解释时,就用佛法道理去理解,心情才有办法放得下。」

魏应充也指出,自小爸爸便教导一家人要「童叟无欺」,他更常常告诫下属做食品要有良心,就算没人看到、老天爷也会知道。他提到,原本味全旗下员工数有5,000多人,现在却只剩下1,000多人,有些员工有孩子、有贷款案发之后没了工作,他看了实在很不忍心,「检调这样的行动,我就用佛法宽容的精神来面对吧。」

魏应充自嘲,他应该是全台湾参加最多次「法会(指出庭)」的董事长,司法更似乎是对魏应充这三个字特别「礼遇」。他指出,案发以后公司食安部分全部无罪,最后智财法院只有在味全调和油标示不实的部分判决有罪,然而法院判决两年定谳后,明明他与防逃机制启动条件不符,北检却随即派人采取防逃,让他感到十分遗憾。

▼魏应充及律师余明贤。(图/记者杨佩琪摄)

魏应充的律师余明贤补充,依照台湾《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规定,若食品标示不实,应该先行通知改正,若通知无效再处以行政罚锾,唯有危害人体健康时才会有刑责;然而若是根据智财法院的认定,调和油里面加的油并不会危害到人体,照理来说应该只是行政罚锾,何以魏应充却必须接受刑事罚则?「也许对审判者而言,两年的时间不长;但对没有做过这件事的人而言,一分钟都是侮辱。」

最后魏应充提到,事件爆发后,对于外界总会把「黑心」等名词套在他身上,他始终用谦卑的心态去面对,成立基金会智库帮忙青年弱势,「希望把民众的不满转化成善的力量,日久见人心。」在入监服刑前夕,他表示,自己还是要继续完成这些志业,抽空去探望保育院的孩子、去参与文教基金会的会议,「做我所说的,说我所做的」,希望能透过行为慢慢证明自己、并等待时间及司法还给魏家一个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