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大统牵连法院认无罪 魏应充:还给公司和员工清白

▲针对判决内容魏应充所发出的声明稿。(点图可放大)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味全食品董事长魏应充被控指示下属混油出售一审遭判刑4年,智财法院改判他2年,全案定谳,判决后,魏应充感谢外界关心,对于这几年的纷扰,魏应充强调,「自始至终都问心无愧」,并发出亲笔声明,感谢智财法院合议庭认定「不论是纯油或是调和油,都没有食安问题」,还给味全公司员工清白。

回朔味全油品案,案子源自民国102年10月,检警查获「大统长基公司」产售的纯橄榄油,疑似搀混其他油脂并添加「铜叶绿素」,公司负责人高振利到案后供称,也供货台糖福懋,顶新制油等下游厂商,顶新制油是味全的代工厂商,而顶新是社会知名企业,引发社会哗然。

魏应充声明强调,味全向大统长基购入纯油(橄榄油、葡萄籽油)前,不知大统长基掺伪劣油,是无辜被骗,审判结果也认定味全及代工的顶新制油,在购买大统长基油脂的价格均高于业界,,没有外界所称低价采购而牺牲品质情事

味全油案缠讼许久,一审法院以「不确定故意」概念,认为被告可以预期犯罪结果发生,而依食品安全管理法判决被告有罪;另外,味全贩售的调和油,产品标示包装符合国家规定,且产品包装上明显告知产品名为「调合油」,标示各项原料没有隐瞒 ,一审法院亦依诈欺罪判被告有罪。

经过上诉,智财法院认定,在混油部分,所有被告确实在购油之前不知道大统长基有掺伪,而且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被告预见或知悉大统长基掺混劣油,这部分应该判决无罪;至于标示部分,合议庭认为,味全贩卖「98配方调合油」,将调合油中棕榈油比例,从70%提升到 98%,仅添加1%橄榄油或葡萄籽油,但外包装使用「萃取欧洲精选进口顶级橄榄油精华」等等,而食用棕榈油可能对身体不康,涉及标示不实,依诈欺罪判处有罪。

判决提到,扣案的油品包装上印有五粒橄榄,会让人误以为是橄榄油。魏应充声明也说明,法院以「产品外包装将使消费者陷于错误而购买」定罪,但他从未参与味全产品外包装标示作业,对于被认定有罪,魏应充深表遗憾。

魏应充最后说明,感谢法院判决能还味全清白,也对所属员工这些年的委屈感到不舍,希望能在判决后回归正常生活,免于外界对味全员工的持续污名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