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单据更简单 统一格式3月上路

警政署刑案三联单、失车四联单及其他案类二联单等报案证明统一成「受(处)理案件证明单」,以减少民众的疑虑。(翻摄照片林郁平台北传真)

警方受理民众各类报案出现新变革!警政署为改善目前有二联、三联、四联单等各式报案证明,常令民众搞不清楚,误以为员警吃案,决定将各种报案表单统一为「受(处)理案件证明单」,并自2月22日起开始试办,3月1日起全国正式实施,让民众既定印象中的「报案三联单」走入历史

警政署长颜世锡1995年推行「受理刑事案件报案三联单」,当时员警用手写开立,一联交给报案人,但有些员警为了匿报刑案,搞出A、B两本报案本做「假帐」。为改革此一劣习,警政署2007年成立「受理报案e化平台」,所有受理案件都必须输入电脑管制,因此,报案要拿三联单的观念深植人心

警政署长陈家钦去年底到新竹市警局基层座谈,员警反映除了刑案三联单,还有失车四联单;遗失物、失踪人口、检举等俗称二联单的受理报案纪录,表单种类繁杂,常得费尽唇舌向民众解释为何拿到的不是三联单,澄清警方并未吃案。

陈家钦遂指示研商简化受理报案作业,与外传是因为马来西亚籍女大生命案,台南市警方应开、却未开立刑案报案三联单无关。警政署表示,将一般刑案、失车、儿少擅离安置、违反社维法、失踪人口、身分不明及其他案类的报案证明,统一为「受(处)理案件证明单」,除可减少第一线员警受理案件时,须向民众解释非开立三联单的问题,也可在不变更受理报案流程下,列印统一格式的证明单交给报案人,大幅提升受理案件的顺畅度,并避免员警匿报,民众也可依单据查询,促使员警后续积极处理案件。

苗栗县警局为即早让民众了解新制内容,特别拍摄微电影上传网路。试办首日,苗栗分局北苗所受理赖姓民众遭网诈骗,开出苗栗县第1张新式证明单,赖一度质疑警方未开三联单,经员警详细解说,才收下证明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