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圣/共同创办公司成立登记

两人共同创办公司就像结婚。 (图/danske via photopin cc)

文/王明

白领创业从找创业的点子,到找合适的共同创办人,这要花很长的酝酿时间,但是如果都已经走到了找好共同创办人一起,那么一定要去做公司登记。

共同创办人有点像是你的另一半,要花不少时间去找,但真的找到之后,结婚一定要登记。虽然说结了婚也不代表一辈子,想离就能离,但至少这是法律正式认可的一个程序,有真的去做了,代表是认真负责态度

个人情投意合当然也可以一起生活,出双入对就像夫妻,不需要结婚证书那薄薄一张纸的证明。但即使婚前都同居好几年了,但是真正去公证结婚(不发帖不请客),只是跑个程序登记结婚,也会让两人觉得意义不同,是「真正」的在法律上两人在一起。

这就如同你今天跟朋友一起吃晚餐,一边吃你跟他说:「我昨天刚去办了结婚登记」,他一定说「哇!!恭喜, 恭喜」。但如果你跟他说: 「昨天我刚搬去跟男朋友/女朋友一起住」,他可能淡定的继续切他的牛排,你还以为他有没有听到你在讲话

两个共同创办人决定要一起创业,就如同两个人决定要生活在一起,有结婚登记不代表什么,没有结婚登记什么也没有。做公司登记,就像是你们有commitment, 有承诺。

如果是一个人要设立公司,那就是「有限公司」。可以参考经济部的创业圆梦网,搞定营业登记这网站

一个人的「有限公司」这部份很简单,台湾公司法规定很宽松,资本额也没有限制,基本上只要你想成立,找好会计师帮忙就能够成立。甚至也可以不用找会计师,自己多跑几次相关单位,就可以把有限公司成立起来。

当然有限公司成立之后,既然是国家法定认可的,就会相对于只是个人,有很多的规范必须要遵守,也同样意味着有运作成本。例如,每个月要有会计帐申报国税局,健保劳保这些也要有规划

但有了公司型态,与往来的厂商或者是一边消费者,就觉得你比较正式,不是空头跑单帮的个人。而且在开立发票上就方便许多,也可以开设对方公司报帐要用的三联统一票。

如果是两人(以上)想要设立公司,那就一定是设「股份有限公司」,千万不能设成有限公司。其中部分的原因,在这篇天使跟创投的分工里就有说明,基本原因就在于,有限公司合伙的两人责任义务难划分,要是有意见不同很难谁听谁,因为并没有股份概念,所以也没有出钱多的人说话大声这回事,而且如果有人想退出也难,想找人投资也难。

只要成立了股份有限公司,就受到公司法的限制跟保护,例如需要开董事会且具有法律效力等等。以台湾的公司法规定,成立股份有限公司要三位董事一位监察,但如果只是两人共同要创办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哪来三董一监? 这时候,你就会明白为何有这么多的公司董事/监察都是人头了,多半是创办发起人的家人,像老婆/老公爸爸/妈妈、兄弟姊妹等等,反正真正要干活的两个创办人,再加上家人凑足三董一监,就能申请股份有限公司了。

有买卖过股票的人都知道,台湾的股票一股是十元,一张一千股。这是台湾独特的股票面值规定,这个规定到底对不对,或者是说有没有跟上现代公司设立的潮流,有很多争议。举个例子来说,以前要设个公司都是要有厂房、生产机器设备等等,所以要设立公司需要有实际的资金去购买这些设备。但是现在的网路创业,只要两个人加上两张桌子就行了,并不需要这么高的资本,就能创造出在网路上有声有色的产品跟服务。

同一个问题,不同的人用不同的切入点去看,都能够提出有力依据证明他的主张是对的。以下这些讨论,其实是用不同的观点在看同一件事情,他们都是对的。关键就在于,想要去创业的你,未来会遇到哪一种状况出现。

如果你真的去看上面这些连结,研究股票面额10元的问题,我估计你现在头应该已经昏了。没错,就是头昏的人才会想要结婚,你也是头昏了才会想要去创业。

但是两个共同创办人,既然未来几年要厮守在一起,共同创要亿万富翁身价,该办的结婚登记还是尽早要办,而且是一定要办。千万不要两个人搬两张桌子,吃喝啦撒都在一起,过着艰苦的创业生活,想说等有东西再去办公司登记,会有两个结果:

结婚就是要登记,两人想创业就是要去登记成立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