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太烂?林克颖判「不引渡」回台 法务部:将提上诉
▲苏格兰高院23日以「台湾监狱状况有疑虑」为由,判林克颖不必引渡回台。(图/东森新闻,下同)
印度裔的英国商人林克颖于2010年酒驾,在台北东区撞死送报生黄俊德,遭爱丁堡法院一审判决需引渡回台,但苏格兰高等法院认为,「台湾的监狱状况有疑虑」,因此于23日改判,他暂时不需引渡到台湾服刑。对此,法务部次长陈明堂表示,将提出上诉。
林克颖于2010年开宾士撞死送报孝子黄俊德,2012年依过失致死、肇事逃逸等罪判刑4年6月定谳,但2013年1月北检发监执行时,他早已持员工护照潜逃;前总统马英九当时立即要求外交部追缉引渡,且台湾与英国于2013年10月签署引渡备忘录,让林克颖遭逮捕羁押。
事后,苏格兰爱丁堡法院于2014年6月一审判决,林克颖必须引渡回台服刑,台方胜诉;但林不服上诉,苏格兰高等法院历经2年多审理,竟以「台湾监狱可能不符欧洲人权公约规定」,二审大逆转,于23日判决林不须引渡。对此,法务部次长陈明堂表示,将继续上诉到最高法院。
不过,林克颖当时在台被判刑4年,而他于2013年10月遭英国羁押,至今也已经快满3年;等于实质上,他已被关超过刑期的一半甚至刑满,因此就算最后胜诉,也很可能被英国法院以「折抵刑期」的方式取消引渡。
另外,苏格兰高院23日也同时审理林克颖保释申请案,裁定他只要将护照交出,且每周到爱丁堡警察局报到乙次,即可保释。不过,由于中华民国政府向英国第2次提出引渡,请求将林引渡回台受审,他因此遭苏格兰地方法院裁定羁押,所以他还必须向地方法院提出申请,并未被当庭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