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门锁霸占哥哥房产 最高院判张淑晶归还定谳

高院今天判张淑晶应将大安区房屋归还给哥哥。(图/资料照)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外界称为「恶房东」的张淑晶,与亲哥哥张振盛台北大安区房产问题闹上法庭一审时判张男败诉,但二审时高院认定,购屋相关程序中的洽谈、签约及交屋都由张男处理,租金也由张男收取,改判张男胜诉。最高法院今天维持高院见解,判张淑晶应将房地所有权归还给哥哥,全案定谳。

判决指出,张淑晶与张振盛兄妹在2012年5月,以1532万元向陈姓女子购买大安区一间18坪的套房房子借名登记在张女名下,以取得较优惠贷款利率,且由张女以每月3万2千元价格出租,但后来张女因为委托哥哥代操股票失利双方闹翻。

张淑晶在该屋租约到期后不再续租给房客,且换门锁不让哥哥入内,甚至还找了房仲打算卖房,因此张振盛上法院提告要讨回房地所有权移。一审时,法院认为张女持续缴交房贷,还支付购屋时的部分费用,而张男无法举证双方有借名登记契约关系,因此判张男败诉。

不过二审时,高等法院认为,该房屋的洽谈、签约及交屋事宜都是由张男处理,而租金由张女哥哥收取,或是张女收取后交付给哥哥,因此改判张男胜诉。最高院审理后,认定房屋虽然登记在张女名下,但张女哥哥仍有保管、使用收益权利,今天维持二审判决,判张淑晶应移转登记房屋给哥哥,全案定谳。

▼张淑晶与哥哥张振盛也因为房屋问题闹上法庭。(图/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