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归谁有?房东张淑晶争屋 告赢亲哥哥

▲张淑晶被多名房客指控敲诈,曾在镜头前泪诉「还有没有天理啊!」(图/本报资料照,下同)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新北房东张淑晶因被多名房客指控敲诈,甚至在审理过程时一度对镜头泪崩大喊,「还有没有天理啊!」不过,张淑晶与哥哥张振盛也因房产问题对簿公堂,最高法院昨日(21日)判定张淑晶一方胜诉定谳。

张淑晶与哥哥张振盛2011年3月时,以1千万的价格买下新北永和区一栋5楼公寓,随后登记在张男许姓友人名下,但许后来退伙,于是张淑晶找来另一名邓姓友人合伙,并将这栋公寓登记在邓男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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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淑晶的哥哥张振盛。

不过,张振盛自称他才是房子实际所有权人,邓男只不过是借名登记却擅自出租房子,于是在去年提告要求邓男将房子的房地所有权过户给他。

虽然房子登记于邓男名下,但张淑晶以参加人身分加入诉讼,她声称,房子的购屋款、税单水电费等都是由她支付,哥哥不过是协助装潢、缴了几期贷款。对此,最高法院21日认为,张男虽然持有房地权状、税单,却无法证明与邓男之间的借名登记契约,因此判决张淑晶一方胜诉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