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悔意、心理受创都免死刑 网友:这是通关密语?
大陆女子黄靖雯杀小开男友蓝坤俞、休学男大生李上明砍死学姊的父亲,两案的一审结果都在昨天(26日)出炉,前者法官以黄女有悔意判无期徒刑,后者法官考量李男父母离异心理受创、无前科等因素,判刑20年。两案被告都逃过死刑,一时之间成为网友讨论话题,甚至有律师认为,被告可能假装深具悔意,以换取减刑。
黄靖雯杀害蓝坤俞案发生在去年(2014)4月间,她将蓝男杀害后大卸7块再分尸,还取出全部内脏焚烧,手段相当凶残。而她杀害蓝男后,就在尸体旁打电话到他的手机,企图营造男友失踪、她很着急的假象,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吃不下,睡不着担心啊!担心他什么时候赶紧回来,他是我最爱的人。」
而当真相大白后,黄靖雯则供称,早在2年前就开始计划杀男友,原因是两人合资的工厂,蓝男没有分红给她,且蓝曾逼她堕胎,使她由爱生恨。
即使黄女冷静筹划行凶,但获得台中地院一审判无期徒刑的主因,是法官认为她犯后坦承犯行,多次提出自白书表示忏悔,无法证明是谋财害命。至于黄靖雯自称有精神障碍,被邪灵附身才会杀男友,则因送医鉴定认为未受精神障碍影响行为。
另一起东吴大学休学生李上明杀学姊之父案,则是发生在去年(2014)5月间,李男暗恋同校洪姓学姊,后因李男休学、洪女赴澳门工作,两人不再联络,而李男认为学姊刻意疏远他,传了简讯「要送一个让妳笑不出来的礼物」、「我就是不爽妳逃到澳门,所以发誓不放过妳」等威胁字句,再到女方家,砍杀应门的洪父3刀致死。新竹地院审理后,则以李男从小父母离异、长期服用精神药物、符合自首条件、无前科等,判刑20年。
对于两案都未判死刑,《ETtoday新闻云》粉丝团云友在报导PO文留言回应:「我看台湾快要有国定杀戮日了」、「果然通关密语是:有悔意」、「现在要混黑道的,大概第一件是就问你作文好不好?」、「有悔意vs有犯意,竟然是有悔意全胜…我跪了!」
也有律师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近年法院对判死刑的确偏保守,只要有「教化」的可能,都会让被告有「重生」的机会;而会被判死的,通常被告要手段特别凶残,或一次杀了很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