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房东张淑晶称亲兄借款投资买屋求偿151万 二审再败

女房东张淑晶,向哥哥求偿151万,二审再败诉。(图/《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新北市知名恶女房东张淑晶,称自己的哥哥在2011年以投资不动产为由,向她借款240万元,她汇款后哥哥竟不还钱,于是她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哥哥先还款51万元。一审判决张女败诉,她上诉二审后,还扩张请求哥哥还钱151万元。二审高等法院审理后,再度判决张女败诉。可上诉。

张淑晶屡遭房客爆料强扣押租金,又卷入违建、工安意外等等纠纷,在网路上赫赫有名。而她也因此爆发多起官司,除了与多名房客以外,包含公司员工亲哥哥,也都跟她对簿公堂。而板桥知名的卢姓眼科院长,先前与张女交好,但两人闹翻后,衍生5、6件官司。而张女跟哥哥也有4、5件官司。

本案乃张女起诉,她主张,哥哥于2011年4月21日以投资不动产为由,向她借款240万元,她已于当天分别转帐200万元、40万元到哥哥的帐户中,双方约定依年息5%计息,且哥哥应于1年后返还,但哥哥却至今没有还钱,因此提出诉讼,要求哥哥先偿还这笔借款中的51万元。

法院审理时,哥哥否认张女的说法,指称没有借款、没有侵害张女财产权,也非法律上不当得利。一审法院采信哥哥说法,驳回张女请求。张女上诉二审,还扩张请求100万,总计求偿151万元。但因张女仍未举证,二审高等法院仍认定张女请求无理由,驳回张女请求。本案她仍可上诉第三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