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照屁孩南京东路飙车夺3命 判刑12年定谳

▲在南京东路飙车造成3死的谢亚轩(左)与黄佑呈(右)。(图/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男子谢亚轩2018年间的下班尖峰时间,竟与友人黄佑呈在台北市竞速飙车,结果失控撞死3名无辜路人一审谢男判刑13年、黄男判刑11年,二审减轻,改将谢男判刑12年、黄男改判6年。全案再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审理后,驳回谢男上诉,判刑12年定谳;至于黄男轻判部分则撤销发回更审。

本案发生于2018年10月11日,傍晚5点多的下班尖峰时间,没有考取汽车驾照的谢男(22岁)与考照但未过的黄男,为了到中山区东西吃,由黄男开著白色轿车在前、谢男开黑车在后,一路从台北市健康路开到南京东路上,先后闯入公车专用道高速行驶;之后黄男变换车道,谢男准备跟着行动时,车子失控冲进骑楼,撞死大楼保全和1对从事资源回收的夫妇共3人。

警方赶到现场,随即逮捕谢男,经过比对监视器画面后,确认黄男也参与竞速飙车,共同酿成本件惨案,因此一并逮捕带回。检方对2人声请羁押获准,并依照「以他法致生公众往来危险致人于死罪」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审理后,将谢男重判13年、黄男重判11年。

案件上诉二审,高等法院审理期间,二人均否认犯竞速飙车致人于死罪,谢男说自己顶多构成「过失致人于死罪」,黄男也否认与谢男相约飙车,辩称2人间没有犯意联络。此外,2人也都向法院求情,谢男说自己年轻不懂事,愿意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愿意用余生赔偿;另外黄男也说,自己还有妈妈孩子,希望法院给他一个机会,对他轻判。二审最后认定谢男犯「妨害公众往来安全致死罪」,判刑12年;黄男犯「妨害公众往来安全罪」,判刑6年。

案经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审理后,认为二审将谢男判刑12年的部分,认事用法均无违误驳回上诉,谢男部分就此定谳。至于黄男部分,最高法院认为原审调查未尽详尽,有必要重新调查,因此撤销6年刑期的判决,发回高等法院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