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少女5百次再灭口 恶狼高院更一审躲过死刑

▲许嫌性侵杀害同居人女儿故布疑阵伪装上吊。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涉嫌对同居人女儿性侵逾500次、又勒毙少女灭口的许姓男子,一、二审都判死刑,经最高院发回后,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18日依杀人等罪判许嫌无期徒刑;全案可上诉。

许男11年前和同居人及其就读国中的女儿同住在新北三芝区,有性前科的他,从2006年起每周至少2次性侵被害少女,连续5年得逞517次;他甚至以家人性命要胁,「不可以让妈妈知道,不然妳会完蛋;若不愿意,要让妳家人死!」

2011年,少女母亲因不明原因上吊自杀,她鼓起勇气传简讯生父求救,生父报警揭发后随即让女儿搬离原住所;许男不满挨告,竟恼羞成怒杀人灭口,以机车煞车线钢丝线勒毙被害人,再故布疑阵伪装成上吊自杀。

一审士林地院认定许男罪不可赦,「除死刑外,无法教化」,依杀人罪判处死刑,高院维持一审见解,依杀人等罪判许男死刑。不过,高院更一审仅认定许男触犯杀人,情节非「两公约」最严重之罪,改判他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