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男强劫性侵女屋主落跑21年 「返台躲疫情」逃过唯一死刑
▲女子小君(化名)在1999年遭男子闯入强盗性侵。(示意图/免费图库pixabay)
台北一名44岁丁姓男子于1999年10月11日犯下一起强盗强制性交案件,这在当年是唯一处死刑的犯行,男子犯后潜逃遭通缉21年,今年因新冠疫情爆发返台落网,不过由于已经修法,男子也逃死。
判决指出,当时年仅23岁的丁男,凌晨自2楼阳台窗户闯入小君家中,翻箱倒柜想窃取财物,结果把熟睡中的小君吵醒,不但没逃走,还强压小君在地、勒住脖子,逼得小君只好交出身上的500元现金,结果丁男「嫌金额太少」没拿走,竟强行硬上小君。
在当时《惩治盗匪条例》尚未废除,根据第2条第1项第8款规定:「强劫而强制性交者,处死刑」,丁男随即逃亡遭通缉,直到今年因新冠肺炎返台落网,移送士林地院。
法官致电给小君询问是否到庭表示意见,而小君则表示,整起事件对她与家人均造成很大伤害,不愿意再回想此事,希望法院可处丁男极刑,而丁男利用一般人熟睡时段,侵入住宅强盗、强制性交,侵犯小君性自主权,造成小君极度惊吓与伤害,恶性重大,考量他畏罪逃亡21年,到院坦承犯行,不过由于现在《惩治盗匪条例》已经废除,最终丁男依现行《刑法》强盗强制性交罪判刑13年,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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