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妻不着杀2无辜 沈文宾道歉无用更四审再遭判死

三峡恩主公医院双尸命案,主嫌沈文宾黑衣者)在遭判死,另名凶手沈文夏白衣者),也遭重判。(图/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新北市男子沈文宾,2012年间为了查问逃家妻子的下落,竟伙同弟弟沈文夏,到宜兰押走妻舅女友与邻居,将两人拷问后溺杀,并弃尸三峡恩主公医院停车场。沈文宾5次遭判处死刑,并多次对着镜头道歉,但高等法院的更四审3日仍认定他犯杀人罪、有与世隔绝必要,再度判处死刑,另外沈文夏也被以帮助杀人罪,判刑19年。可上诉。

本案发生于2012年12月间,37岁的沈文宾因为长期虐打妻子,妻子逃家,沈文宾带着同父异母的弟弟沈文夏,一起开车去宜兰到张姓妻子哥哥经营槟榔摊,持枪押走潘女和邻居吕姓男子,一同上车带路找寻妻子。双方车上发生激烈口角沈氏兄弟桃园大溪山区将2人拖至一处灌溉沟渠将2人溺杀,而后将遗体载到三峡恩主公医院停车场弃尸。

案发后震惊社会检警循线逮捕两兄弟,并提起公诉。而历审法院审理后,均认为沈文宾恶行重大,犯后毫无悔意,无教化可能,全都判处死刑。至于沈文夏的部分一审二审更一审的三个合议庭,认为他的恶性较沈文宾为轻,因此判处无期徒刑;更二审认为他恶性有别于沈文宾,所以改判14年,但更三审又改判无期徒刑。

全案最高法院撤销发回,由高院进行更四审,沈文宾在案件审理被提讯时,只要看到记者的镜头,都会停下脚步,对着镜头道歉,请求原谅。不过全案于3日宣判,更四审法院仍认定沈文宾犯杀人罪,恶性重大且无教化可能性,有与世隔绝之必要,再度判处死刑。

至于沈文夏虽然未动手杀害死者母亲也为他赔偿200万元,但更四审法院认为,沈文夏的行为助长沈文宾的杀人犯意,沈文宾才会残忍杀害2人,因此更四审认为他犯帮助杀人罪,改判有期徒刑19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