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7年侵犯上百次 重判28年「逆转变无罪」...少女等5年爆哭崩溃!

▲12岁少女继父染指7年、性侵上百次。示意图,与新闻人物无关。(图/翻摄pakutaso)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一起缠讼5年的继父染指12女儿性侵案,从重判28年徒刑,到了更一审法官逆转改判无罪,致力性侵防治的励馨基金会8日召开记者会,批评最新判决结果「真是没血没泪」;一路陪伴社工则说,少女期盼着司法正义,等了5年最后却是无罪,只能崩溃哭喊,「他可以逍遥法外,我却要像鼠辈一样躲躲藏藏......。」

励馨基金会执行长纪惠容表示,本案当事人玲玲(化名)是12岁的女孩,从国小升国中开始连续7年,被继父性侵上百次,历经5年诉讼,28年的刑期却变无罪。她批评法官「没血没泪」,这样的结果凸显法官对性侵案缺乏基本认识。

记者会上,纪惠容拿出玲玲的亲笔信,代为朗读发声,字字句句尽是血泪控诉,「一开始发生这事情是在我国小要升国中的时候,真的让我一辈子都忘不了,那种感觉到现在都还一直存在,我甚至都觉得我很脏、很恶心,我像行尸走肉的生活,就算拿美工刀划自己的手都感觉不到疼痛。......后来知道对方被判了28年、一直在找我,甚至危害家人、社工的人身安全,我只好离家,那年我才刚满18岁,最近又得知对方被判了无罪,我整个人都傻掉,从离开家里到现在5年了,我等到的是无罪?」

▲励馨基金会开记者会,批评更一审无罪的判决「人神共愤」。(图/励馨基金会)

根据法院判决,一审时玲玲继父遭重判28年徒刑,上诉二审维持原判,不过到了2018年6月底,法官认为玲玲出现前后证词不一、创伤后压力症候群无法证实与性侵有关疑点,便在更一审大逆转,改判继父无罪。

一路陪伴的社工当天到场,一开口就哽咽,表示是为了没办法出现的玲玲揭露真相。2013年,家内性侵案曝光后,玲玲努力撑住自己,期待司法能给予公平正义,却从一审28年的判决,盼到了对方无罪。今(2018)年7月6日判决书送到玲玲手上,她的世界再度崩解,眼前一片黑,只能对着社工哭喊,「我等了五年,却等到一个无罪,他可以逍遥法外,我却要像鼠辈一样躲躲藏藏......。」

律师赖芳玉指出,这是一桩以宗教为名的性侵害案,争点包括最高法院与更审判决认为:一、证人并未亲眼见闻强制性交之事实,欠缺关联性;二、证人证词与被害人一致,欠缺实质补强作用;三、心理衡鉴结果和性侵害事件不具有全等的关联性。赖律师说,性侵害是密室案件,到底有多大机会搜集到证据?因此很大程度上依赖间接证据、体验证据和补强证据,若按照这位法官的标准,「所有的性侵害案件都不用进入司法了,妇团也只要陪被害人哭泣就好。」

▲玲玲人生饱受煎熬,盼望正义盼了5年,等到的却是无罪判决。示意图,与新闻人物无关。(图/翻摄pakutaso)

赖芳玉说,更一审判决认定玲玲继父承认以「面速力达涂抹被害人A女鼠蹊部」是「亦有可能系出于治疗被害人A女病痛之目的」,理由实属荒谬。此外,若证词前后一致,法官还会怀疑其可信度,「审判到底是审判了被告还是被害人?」赖律师质疑,不管怎么样,性受害者的证词一致或不一致,在法庭上都被否决了,可见法官缺乏性别意识。

更一审时,法院建议玲玲做心理衡鉴,根据亚东医院精神鉴定报告书,事隔多年玲玲仍有轻度的创伤后压力症候群反应,对与创伤相关之刺激仍会有过度警醒的倾向。但法官认为,创伤反应无法直接证明与性侵案件有关,这让励馨质疑,法官若读不懂心理衡鉴,为何不邀请专家证人解读「创伤症候群」与性侵害之关联性?

励馨基金会副执行长王玥好表示,这样的判决结果显示法官对儿少性虐待适应症候群不理解,权势性侵和熟识性侵这类案件和一般犯罪不同,受害的孩子会出现以下几种状况:一、沉默不说。因恐惧而不敢声张;二、无助。因孩子和成人权力是不平等,导致孩子无能控制情境;三、引诱和适应。既不能控制虐待,只好学习如何适应;四、延迟、矛盾和不确定的陈述;五、推翻说过的话。在家庭冲突的反应或是适应机制瓦解,孩子可能会因对家庭矛盾、罪恶感而推翻原来说过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