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遭控下药性侵女博士生判8年 因这原因「逆转变无罪」

▲女博士生控诉遭教授性侵。图为示意图。(图/视觉中国)

社会中心/台中报导

一名周姓教授被控在2014年带指导的女博士生到马来西亚参加研讨会,涉嫌在椰子水掺入以FM2药物,并在旅馆强制性交得逞,而他在当地被警方拘留5天后,因证据不足而为不起诉处分!此案一、二审法官都以药剂强制性交罪,判周男8年徒刑,但台中高分院更审认为,并无确切证据足以认定他有在椰子水内掺入FM2,且倘若饮用确有遭掺FM2,最慢30分钟内即应陷入深度昏睡或昏迷状态女生却能自行走路约10分钟回饭店,明显有疑,撤销原判决。

检方指出,周男在马来西亚国吉隆坡市区,与女博士生逛街时,先在椰子水中趁机掺入含第三级毒品氟硝西泮(俗称FM2)的药物,对方饮用后,不久即产生步履不稳、意识不清,后来借故询问对方有无拿到他的房卡而进入房间,对方将包包交给他后,就因意识不清而倒在床上睡着,他则趁机强制性交得逞1次。

女博士遭性侵害过程中惊醒,但无力反抗,等到周男离去后,立即联络在台男友,并请求旅馆柜台向马来西亚警方报案;而周男在旅馆房间内遭马来西亚警方拘捕,并拘留5天,马国以证据不足而不起诉。后来女博士生返国后报案,而检警采集尿液检验,查出有FM2代谢物残留,并从周男留在饭店行李内,查扣2枝塑胶吸管,一审以药剂强制性交罪,处周男有期徒刑8年。

此案一、二审都判周男8年,经最高法院发回台中高分院更一审,合议庭请药物专家解释用药反应。专家提到服用治疗为0.5至2毫克的FM2,一般约20至30分钟开始产生作用,作用的尖峰时间约在1至2小时,持续作用时间约8小时,但对精神及运动影响时间,可能长达12小时以上;当服用超过治疗剂量安眠药时,可能会在较短时间内产生深度睡眠、或昏迷不醒人事的情形,而FM2为目前国内较常被滥用、流于非法使用较广的安眠药物,中毒症状包括昏睡、口齿不清、协调性受损、反射性减少、失忆、认知功能障碍等,严重时会造成动作失调、肌张性过低、低血压、昏迷、呼吸抑制。

合议庭比对女博士生喝下掺FM2的椰子水后,对性侵害过程尚能清楚记忆与描述,且在喝下椰子水30分钟后,仍能自行走回饭店,并开启门锁进入自己房间,又于入睡后犹能听见周男敲门声及开启房门,更进而以LINE通软体与男友通话与传送讯息,再到柜台请求协助报警,因此认为她似未呈现服用FM2过量「深度昏睡或昏迷状态」,因此案发之前是否确曾服用FM2,显有疑问。

至于,周男供称是将持用医师开具的FM2等2种药物掰成两半,放在塑胶管内加水溶解摇动,再倒入杯子中跟开水一起服用部分,因是个人用药习惯,亦难凭此认定被验出FM2的塑胶管,是被作为犯案工具。

最后,合议庭认为检察官所举证据仍有合理怀疑存在,尚未达可确信其真实程度,此外又查无其他积极证据,足以证明周男有以药剂犯强制性交,以及以非法方法使人施用第三级毒品等犯行,自属不能证明犯罪,自应将原判决撤销,并为无罪之谕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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