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捐精院士」段振豪贪污判刑 曾称外遇为帮对方生子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曾经入选大陆中科院院士候选人,并担任过中国科学院地球深部重点实验室主任的段振豪,2011年因为辩称外遇只是为了捐精给对方生小孩而受到关注,而爆料他外遇者,其实就是他的曹姓妻子,她还说段是以科学研究经费包二奶。2013年元旦之前,段振豪正式被以贪污罪求处13年有期徒刑,但他已经提出上诉。

2011年6月份,一个博客部落格)连续发了11文章,用图文并茂的方式指控段振豪包二奶、有私生女,甚至有小三跟小四。据《新京报》表示,当时段振豪说文章是他太太发的,内容并非真实,他已经起诉离婚;他还澄清,只是捐精给所谓的外遇者生小孩。但同年7月,中科院地质地球物理研究所站发表声明,表示段因为虚报冒领差旅费涉嫌贪污,已将他移送司法机关

▼段振豪等待进入法庭受审。(图/取自人民网)这起贪污案件,段振豪和他的秘书春兰都被列为被告。2012年审理后,法院认定他们两人共同贪污124万(币值人民币,下同;约577万新台币),段单独贪污5.85万(约27万新台币)、车单独贪污17.85万(约83万新台币);不过,因为段可以将全部赃款缴回,车在此案也只是辅助,而且能将部分赃款缴回,所以两人皆可从轻处罚,分别判处13、10年。

曹女在博客所提到的段振豪与张姓保姆、蔺姓女子等人有不伦恋情,因为和这起贪污案本身无关,所以在审理期间没有被提到。

段振豪的辩护律师表示,被羁押1年多以来,他最惦记妈妈身体还有自己还没完成的研究,因此2012年12月18日一审结果出炉后,段认为13年的判刑太重,决定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