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贪污案二审宣判 房阿生刑度减轻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法官贪污案3日二审宣判台湾高等法院依贪污等罪,分别判处前高院法官房阿生李春地、陈荣和、蔡光治10年6月、11年6月、18年及20年徒刑;其中房阿生一审判刑13年,二审改判10年6月,是唯一获得减轻刑度被告

特侦组「正己专案」查出前高院法官陈荣和、李春地、蔡光治及房阿生,承审前立委何智辉铜锣征地弊案及前花莲分院法官张炳龙贪污案时,涉嫌透过前板桥地检署检察官邱茂荣律师邱创舜等人牵线收贿,并去年12月18日侦结,共起诉13人。

对于二审宣判结果,特侦组发言人陈宏达表示尊重法院判决,将等收到判决书后,将针对房阿生减轻刑度、其他被告维持刑度等原因加以研究,再决定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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