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博贪污案二审判处17年徒刑3.3亿罚金! 撤回保释再度收押

李明博2018年5月因贪污案出庭受审。(图/路透社

记者陈宛贞/编译

南韩总统李明博涉嫌贪污,因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等相关法律及收受贿赂罪名被起诉,2018年一审被判15年有期徒刑及130亿韩元罚金,随后提出抗诉。二审判结果于19日下午出炉,首尔高等法院宣布,判处李明博17年有期徒刑及130亿罚金(约3.3亿新台币),还须追缴57.8亿韩元,同时撤回去年允许保释的判决。

韩联社报导,现年79岁的李明博涉嫌操控汽车零件制造商DAS,私吞349亿韩元;再加上三星电子为DAS代付的68亿元在美诉讼费,共收贿110亿元。

一审法院认为,李明博收受的61亿元DAS在美诉讼费、友利金融会长李八诚音译)及前议员金小南(音译)提供的23亿元、前国情院长元世勋提供的10亿元等85亿元皆属贿赂。加上李明博掌控DAS期间贪污246亿元等16项嫌疑中,7项被法院判对有罪,判处15年徒刑及130亿元罚金,还需追缴82亿元。

李明博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抗诉。二审进行过程中,检方去年5月自国民权益委员会取得可证明李明博贪污的新证据搜查发现,除了此前便认定为贿赂的67亿元以外,三星电子以代出诉讼费为名义付给李明博的金额实际上更高,使得李明博收贿金额再增加51亿元。

检方上月8日在二审最后一次庭审判中求处李明博23年徒刑及320亿元罚金,较一审判决更重。李明博则始终否认所有嫌疑,主张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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