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震大战长笛老师!男呻吟喘「我超想要」…录音17分钟瞎辩演戏
▲陈男载林女出游至新店山区路边「车震」,却被陈妻录音两人交叠的呻吟声。(图/CFP,示意图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一名林姓长笛美女老师认识一名陈姓退休中校,两人一拍即合、陷入热恋。有次陈男载林女出游时至新店山区路边「车震」,却被陈妻录音两人交叠的呻吟声,林女甚至称「你已经站起来了」。事后陈男辩称,妻子为了想要离婚而监控录音,他才找林女配合演戏,一审不采信,2人各判4个月徒刑,不服上诉;高院法官细听录音档,露骨对话配合喘气不可能是演戏,仍判两人败诉。
54岁的陈男与妻子结婚20多年,他从中校退伍后到一般公司担任会计,认识了45岁长笛美女老师林女,两人展开暧昧情节。陈妻发现陈男行为不对劲,于是偷偷在车上装置录音设备,果真录到了陈男和林女的淫声浪语,长达17分钟、约1020秒,但他们却辩称那只是在「演戏」,是要故意让陈妻生气。
陈妻提供的录音内容非常露骨,陈男在车上直称:「我超级想要的……这个就是天造地设」、「这种事情为什么让人这么快乐」、「想一泻千里」等。而林女也说:「你已经站起来了」、「你射进去,我想到,我会流出来不行」、「我们在家都不要穿衣服」甚至还有10多分钟的喘气声,两人呻吟不断。
陈男辩称,因为陈妻也有外遇,于是故意录制一段与林女的淫秽内容要气死老婆,他甚至要提出另一款录音证明陈妻有外遇,但法官认为陈妻和另名男子从3年前开始就没有联系,且与陈男犯下通奸罪嫌也没有关系。
陈男宣称他有把内裤冰起来,要求鉴定厘清内裤上是否有林女的体液DNA,如果没有,那就可以证明清白。但法官认为,陈男无法证明内裤是否为通奸当天所穿的内裤,因此驳回请求,认定陈男与林女两人涉犯通奸与相奸罪,各判4个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12万元,可上诉。
陈男与林女不服,上诉高院,合议庭听完17分钟录音档,难以想像两人仅是单纯的好朋友,因为配合肢体与动作交叠才能发出各种淫秽的声音,且两人的咸湿对话加上音律起伏,搭配着喘气的声响,根本就不可能是演戏,认为两人确实是发生亲密关系,难以卸责,故维持原判决刑度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