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記錄器洩呻吟喘氣聲 人夫驚覺老婆和小王台北路邊搞車震
一名人夫发现妻子和自己友人搞外遇,两人平日下午还在台北路边玩「车震」,咸湿对话都被行车记录器录下来,包括「我要看屁股,翻面」,还有妻子的呻吟喘气声,人夫愤而向小王提告求偿400万元,台北地方法院判小王应赔偿40万元,可上诉。
人夫主张,他和妻子结婚多年,婚后生活原本幸福美满,但妻子因接送小孩认识男方,而他也和对方成为朋友,殊不知妻子却和他朋友发生婚外情,两人2021年5月19日下午3时许在台北市中山区某巷弄,不顾车辆停放在熙来攘往的路边,在车上发生性行为。
人夫指出,他顿时被妻子及朋友背叛,心中倍感悲愤郁闷,纵使离婚后接受心理咨商仍未获纾解,需要靠药物维持日常作息,提告要求小王赔偿400万元。
小王反驳,人夫提出的行车记录器画面没有任何晃动,且画面显示时间也与对方指控的不符,难以用录影画面认定他和女方玩车震,且人夫提出的对话纪录截图只是片段,也不足证明他有侵害配偶权,请求法院驳回诉讼。
台北地院勘验行车记录器画面,发现妻子和小王车内对话包括「做爱跟打炮不一样」、「你可以轻一点吗?靠近一点吗」、「我要看屁股,翻面」、「就是你要做爱才会饱,打炮不会饱」、「你叫我名字的时候是HIGH的时候吗?还是HIGH完了之后?」
法院指出,两人对话期间也持续有人妻的喘气、呻吟声,两人下车后,小王也有将手放在人妻腰间,把头依偎在人妻胸前,女方更趴在小王背上,由后方以双手环绕小王等亲密肢体接触。
判决指出,性行为的双方通常不想让他人窥见私密的过程,汽车内部不是具高度隐蔽性空间,不特定人路过时皆可能从挡风玻璃、车窗透视入内,若两人没发生性行为,妻子为何在车上无端持续呻吟,小王也没有理由说「我要看屁股,翻面」等语,认定两人确实车震,审酌后判赔40万元。
示意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