斥检方指控贪污「不合理」 南韩前总统李明博首次出庭受审

南韩总统李明博23日因贪污案出庭受审。(图/路透社)

记者陈宛贞/编译

南韩前总统李明博涉嫌收贿110亿韩币(约新台币3亿元),被检方以收受贿赂、贪污、逃漏税以及滥用职权等16项罪名起诉。《韩联社报导,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当地时间23日下午1时(台湾时间12时)开庭审理此案,预计持续至今天晚上。

审判开始后,李明博先以11分钟长的声明表明立场,这也是他自3月14日到案说明以后,第一次公开发言。他指出,「检方应承认他们的起诉是不合理的。我以悲痛的心情站在这里,而被所有国民看见我与曾经共事过的人相互争执,是一件难以接受又凄惨的事,如果他们以证人身分站上法庭,反而会对他们自身不利,所以我会客观证据法律证明我的清白」,表示他身为一国的前总统,没有办法接受检方的主张

▲ 李明博3月于自宅被逮捕。(图/路透社)

他也提到,「自我从政以来就一直认为,『仗势要求企业提供钱财,若不照做就以查税来报复』,这样的事情不能再发生。这样的我却被指控收受三星的贿赂,这对我来说是莫大冲击和侮辱。」

有关涉嫌收受胞兄李相殷所创立的DAS集团贿赂一案,他则认为国家不应该干涉他们的「家事」,「DAS是我的哥哥小舅子共同创立的公司,这30年来,我们不曾因为公司所有权经营方式发生争执。」

李明博2009到2013年间担任南韩总统,期间涉贿金额共达110亿韩币,包括2008年4月至2011年9月间,他涉嫌指使幕僚收受以国家情报院特别经费名义的7亿元(约新台币2000万元)回扣,以及三星电子垫付在美的诉讼费等等,3月遭到检方起诉。地方法院也于4月接受检方申请,冻结前李明博的财产,禁止他对私邸等涉案财产进行买卖,以确保在最终判决后能够追缴其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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