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李明博涉贪!一审判15年130亿 法院:他是DAS幕后老板
南韩法院5日针对李明博涉贪等案件进行一审宣判,并同步转播,李明博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罚锾130亿韩币。值得注意的是,而汽车零件制造公司DAS是否为李明博所属,也成为此案关键。法院在审判中认定,DAS为李明博拥有,李明博亲哥李相恩虽然是最大股东,但其实幕后老板就是李明博本人。
根据《韩联社》报导,李明博1995年担任现代建设社长时,设立了汽车零件制造公司DAS,并指示DAS公司领导阶层作假帐并非法隐匿资金,再以这笔不法资金竞选国会议员、首尔市长以及总统,并行贿各方具有影响力之人。直至2006年李明博准备出马参选总统时,才下令命DAS停止筹措秘密资金,以防在敏感时期被揪出,成为从政史上的污点。
检方指出,李明博借胞兄之名成立DAS与是他当选总统有着极重大关联,案情十分严重。对此,首尔中央区地方法院将在21日开庭审查检方要求,评估是否有必要签核逮捕令。如果逮捕令正式被批准,李明博将是继全斗焕、卢泰愚、朴槿惠后,南韩宪政史上第4位因刑事罪名遭逮捕的前总统。
检方表示,李明博藉名涉嫌指使DAS在1991年到2000年支付薪水给竞选团队的工作人员,1995年他更从DAS收到价值约5390万韩元(约台币140万元)的高级轿车,李明博的妻子金润玉更在1995年到2007年间使用DAS的 法人卡花费高达4亿韩元(约台币1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