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庭录音限制多 民团:恐会回到秘密审判的时代

记者赖于榛/台北报导

行政院会在上个月通过了《法院组织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其中明订法庭开庭录音内容如果涉及当事人、参加人、第三人之隐私、业务秘密者,如许可交付,有足致其受损害之虞时,法院得不予许可或限制交付内容。不过民间司法团体认为,照这个逻辑诉讼上所有的资料都涉及隐私,未来恐会回到秘密审判时代。▲立委2日召开「不应限缩人民取得法庭录音记者会」。(图/记者赖于榛摄)立法院司法委员会召委民进党立委尤美女国民党立委廖正井2日连同台北、高雄律师公会、律师公会联合会、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在立法院召开「不应限缩人民取得法庭录音记者会」,抗议行政院会通过司法院所提出的修正草案,尤美女说,把法庭的门关起来就没有人知道发生什么事,笔录又常常有疏漏,为何有录音光碟却不给当事人,「为何不公开?」廖正井则说,限缩人民取得法庭录音,难道是司法院打算官官相护,质疑修法的心态可议,草案到司委会后不会让司法院得逞。

民间司改会执委律师林俊宏指出,按照司法院的逻辑,诉讼上所有的资料都涉及隐私权,那将来连调阅笔录、诉讼资料也都有可能遭限缩,「会回到秘密审判的时代,我们什么资料都没有。」呼吁审判能够更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