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雇用奖励计划」仅限64岁时申请 劳团吁放宽限制
为促进高龄者就业,劳动部透过「中高龄者及高龄者就业促进法」推动继续雇用奖励、继续雇用符合条件的高龄劳工雇主最多可领25万8000元。(林良齐摄)
为促进高龄者就业,劳动部透过「中高龄者及高龄者就业促进法」推动继续雇用奖励、继续雇用符合条件的高龄劳工雇主最多可领25万8000元,但有劳团指出,继续再雇用高龄者补助计划目前仅限在劳工64岁时可以申请,呼吁应放宽年龄限制。
依相关计划指出,继续雇用30%符合劳基法强制退休的劳工、继续雇用期间达6个月以上,且继续雇用期间薪资不低于原有薪资。
美丽华工会理事长黄文正表示,有会员届龄65岁后遭解雇,并被要求以8成薪回聘,而依现行的办法竟然有64岁年纪与时程的限制,摆明歧视高龄者,工会呼吁如果实质雇用高龄者的话,就应享有补助资格。
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身心障碍及特定对象就业组专门委员孙凡茹说,针对劳团提及的取消退休年龄限制诉求,将纳入未来政策研议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