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吁放宽广电法规限制

学者在传播产业发展高峰论坛呼吁放松有线广播电视过于严格之不对称管制,CATV费率管制应予解除或松绑,党政军条款建请适度放宽间接投资比例,市占率1/3上限应删除。图/世新大学提供

学者25日在世新大学「传播产业发展高峰论坛-数位通讯传播产业转型法制国际学术研讨会」上呼吁,为解决有线广播电视相较IPTV、OTT TV过于严格的不对称管制问题,呼吁应另立一个视讯传输平台法,齐一规管有线广播电视、IPTV、OTT TV,扬弃执照制度,依据视讯平台的规模与影响力决定采基本义务或特别义务,并依个案判定,方能实践数位时代的法规汇流。

台北大学法律学系教授黄铭辉表示,在Cable、IPTV、OTT TV愈来愈接近,新的影音服务型态对既有体系已造成冲击,必须对整体法规范体系进行改革与续造,建议用一个「视讯平台法」来齐一规管有线电视、IPTV、OTT TV,多频道传输平台不一定只局限缆线传输的封闭式网路,开放式网路也要纳入。

世新大学广播电视电影学系教授何吉森表示,以韩国为例,为因应数位转型成立了未来科技部,是MSIT(科学技术资讯通信部)的前身,今年MSIT成立数位法制小组,监理范围涵盖OTT TV,用数位平台咨询会议方式,由业者先做好产业自律,若发生产业乱象政府再跳出来规管,MSIT并放宽有线电视费率管制,尽量采备查,让业者自主,目的就是提升韩流、韩国文化的输出能力及产制能量。

台湾有线宽频产业协会秘书长彭淑芬表示,数位化时代全媒体竞争之市场样貌下,数发部成立、网路相关法规公布,凸显既有广电法规过严,NCC应放松CATV过于严格之不对称管制,俾利本土宽频文创内容播送平台公平竞争、延续生存,CATV费率管制应予解除或松绑,以鼓励多样化及区隔化。

彭淑芬强调,党政军条款已妨碍产业正常营运,浪费行政成本,建请适度放宽间接投资比例,不计入政府基金投资,以活络资本市场。市占率1/3上限应删除,或至少应扩大分母将相同服务用户数计入,同时并应将营业自主权还给业者,频道上下架异动、互动应用服务等,均过于严格僵化应松绑。党政军条款的改善方向为政府投资部分回归预算法规定,修正归责对象使责任与处罚相符,然而目前都尚未落实,希望能尽快实施。

元智大学资讯管理学系教授周韵采表示,对于整个监管体系,在OTT采低度管制下,其他相同服务的竞争产业,也必须走向低度管制。

数位中介服务法、OTT TV法影响未来台湾网路生态,及其他相对应的产业生态,希望能研拟出真正适合台湾影视产业发展的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