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有功教练奖励办法 国光奖金不再限陆海空与团体

▲包含拳击在内,未来非陆海空团体项目教练,都符合有功教练奖助范围,图为拳击选手林郁婷与教练曾自强。(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洪侦源台北报导

体育署修订国光奖章奖的有功教练奖助办法,过往只有田径游泳体操的「陆海空」项目与团体项目有获得奖牌的教练有申请奖金机会,现在将扩及各项目。

体育署2日公告,有功教练奖励办法修正条文,仍在公告阶段,尚未通过实行,但未来会正式上路,照顾范围扩及在亚、奥运各夺奖项目的指导教练。

以2018年雅加达-巨港亚运为例,有功教练奖励对象为田径、体操、游泳,以及团体项目的前三名,其他项目只奖励金牌,后两名只有奖章,现在扩及为前三名。

举例来说,当时亚运拳击项目由黄筱雯、林郁婷获得睽违48年的奖牌,但非金牌,所以两人的指导教练刘宗泰、曾志强,依规定无法获得奖金。

而在跆拳道对打拿下53公斤级金牌的苏柏亚,虽非陆海空与团体项目,但因获得金牌,指导教练苏泰源就符合有功教练奖金奖励办法。

现在体育署放宽到各项目,1到5名的有功教练依序分别获得500万(金牌)、400万(银牌)、300万(铜牌)、100万(第4名)、50万(第5名)及30万(第6名)新台币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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