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府预告放宽危老宅重建 预计5万户受惠

竹市危老重建公会团体宣导说明会。(图/新竹政府提供)

新竹振道记者蔡文绮/新竹报导

内政部近日与各地方政府研商都市危险及老旧建筑物加速重建」推动措施,针对此案,新竹市政府本月19日起预告订定「都市危险及老旧建筑物加速重建放宽规则草案」,搜集各界意见。未来将朝放宽危险老旧住宅重建高度、建蔽,亦针对小基地之危老重建容积移转、免强制退缩等措施进行调整,让原本旧街区内临狭小巷弄、盖不高、盖不多的危老宅,一旦顺利整合成功后,让更多小面积建物得以适用各项重建优惠,增加更新意愿,相关奖励看得到也吃得到。

新竹市政府都发处长陈凯凌表示,新竹市中心地区老旧建筑物有结构安全及救灾困难等公共安全问题,但多遭遇现况建蔽率大于法定建蔽率、面前道路宽度不足等问题,纵然依危老条例申请重建容积奖励,仍无法充分规划设计利用影响建筑物重建意愿。此次放宽重建高度、高度比、退缩等规定,并针对住宅区放宽建蔽率,其中基地面积达400平方公尺者,即放宽申请容积移转,将加惠许多老旧建物小地主,增加整合重建诱因

内政部统计资料显示,新竹市逾30年屋龄老屋高达5万户,中央为鼓励老屋更新重建,于106年5月发布「都市危险及老旧建筑物加速重条例」,推出二项奖励改建诱因,第一是奖励法定容积上限30%、第二是放宽高度限制及住宅区建蔽率。为促使民众积极参与,更祭出「时程奖励」方案,只要在109年5月9日前提出重建计划申请者,即可再额外增加10%法定容积奖励,使容积奖励上限值提高至40%。

都发处指出,危老重建没有最小基地面积限制,而且审核速度快,相较于「传统都市更新」程序繁琐且旷日废时,危老重建显得简单而快速,只要经过「耐震能力评估」符合重建条件,即可申请重建,送件后2个月内完成审查,经确认容积奖励值后,即可据以申请建造执照。只要取得100%土地及建筑物所有权人同意,在109年5月9日前提出重建计划申请,更能获得额外10%法定容积的「时程奖励」。特别呼吁有重建需求老旧屋主,务必把握时间尽速提出申请,以免坐失良机。

为积极协助市民解决建物重建问题,市府同步自107年7月起启动「危老重建辅导团」,迄今已完成20余场行动教室,为市民提供免费的在地化咨询服务,欢迎市民多加利用。

危老放宽草案公告(https://urban.hccg.gov.tw/ch/index.jsp)预告期间至7月30日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于预告期间内以书面陈述意见送至新竹市政府都发处(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46号3楼,03-5285160黄技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