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危老建筑重建成果丰硕

新竹市政府受理申请都市危老建筑案数量为非六都第一。(新竹市政府提供)

新竹市政府自106年起,配合中央推动都市危险老旧建筑物加速重建政策,成果丰硕,自107年起推动都市危险老旧建筑物重建,受理申请案中迄今核定101余件,为非六都第一,部分案件已顺利完工,陆陆续续申领使用执照中。

台湾为地震发生高危险地区,如发生高强度震灾,对民众生命、财产及安全影响甚钜,新竹市属台湾开发较早之地区,全市屋龄超过30年以上的老旧危险房屋有相当高之比例,另也因应高龄化社会,5层楼以下老旧建筑大多无设置升降设备,对无障碍居住环境需求日渐提高。

因应潜在灾害风险,提升国人居住安全与品质,市府持续配合中央政策,加速危险及老旧建筑物重建,并制定配套放宽规则,行政流程大大简化,不限土地面积大小,只要都市计划范围内的危险老旧房屋,经确认不具保存价值,达成100%同意,小基地也能重建,独栋屋主的独立自主性高。重建后的房屋高度与建蔽率都有一定程度的放宽,容积奖励也相当明确,地价税和房屋税也有相关减免。

保障市民生命与财产的安全,是市府重要施政目标,危险及老旧建筑物之建筑立面、管线老旧,违建严重,多数位于狭窄巷弄中,不仅环境品质不佳,消防设施亦多不完备,耐震设计与现行规范有所差距。推动都市危险及老旧建筑物重建,即为彻底改善市民居住品质,提升公共安全与公共交通,并达到都市防灾之目的。(新竹市政府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