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过期3年的正露丸? 业者提供2倍退费!

▲正露丸爆出遭窜改有效期。(图/新北卫生局提供,下同)

记者徐政璿/新北报导

新北市卫生局昨配合食品药物管理署前往三重区「中荣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执行GDP符合性评鉴作业,意外发现印制大批正露丸纸盒业者一度辩称是印刷错误,最后才坦承窜改外包装纸盒及罐上有效期限。业者18日表示将补偿消费者真品以1︰1比例退费,伪品以1︰2比例退费。

新北市卫生局表示,因应极品正露丸」及「极东正露丸」伪药事件,已命嫦娥药品有限公司及中荣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应立即回收该等违规药品并确实停止出货,并请中华民国药师公会全国联合会、新北市药师公会等相关公会及各县市政府卫生局协助回收下架事宜

同时,卫生局18日日会同主任消保官约询中荣及嫦娥公司负责人,该公司表示若消费者有购买「极品正露丸」及「极东正露丸」药品,不限购买时间瓶身皆可退费,并会协商各县市经销商协助处理及明订各规格药品退费统一价格

真品以1︰1比例退费,伪品以1︰2比例退费,退费处理期限自106年5月22日至106年12月31日止,公司后续亦会发声明稿正式说明。截至106年5月18日中午止,卫生局于该公司封存涉违规药品共1013箱,并已查核辖内药局药商共33家,陈列架上皆已无案内药品。

卫生局提醒,若业者违法制造或输入药品,制造或输入者可依药事法第82条规定,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1亿元以下罚金。卫生局呼吁,业者制造或输入药品均应符合药事法相关规定,卫生局将持续督导,依法严办不法业者,以维护民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