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剧神器」机上盒全免费!检方:提供者可处2年刑期

检方呼吁,不要使用违法机上盒。此为意图。(图/记者黄克翔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科技进步现代人享受电影戏剧方式,只要透过网路手指轻轻一点使用各种「追剧神器」机上盒的APP应用程式,就有海量电影戏剧让你看不完。但检察官提醒,新修正的《著作权法》对违法机上盒已经有规范,若是制造、提供这类机器,未来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

台湾司法人权进步协会常务理事桃园地检署检察官李家豪指出,以现今的网路频宽而言,只需点选各种「追剧神器」APP应用程式,就可以直接观看戏剧电影。而提供这些APP应用程式的人,以及在机器内预先安装好这些APP应用程式的人,却是原本的《著作权法》所无法规范的行为人,因此市面上出现了大量的安装好「追剧神器」APP应用程式的机器,也就是我们所谓的机上盒,业者有些是让用户直接买断机器,有些是向用户收取月费,但无论何种方式,透过这些机上盒跟所安装的APP应用程式,连结的都是庞大的盗版影音资料库,越多民众使用这种方式观赏电影、戏剧,真正的著作权人就越不能透过其创作获取利润大家设想假设都没有人付钱观赏电影或戏剧了,那又有谁愿意花时间精力金钱拍电影跟戏剧呢?

李家豪进一步指出,立法院才刚刚于4月16日通过了《著作权法》第87条及第93条的修正草案,未来对于符合第87条第1项第8款的行为人,依照第93条第4款规定,将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并科最高新台币50万元以下罚金。而第87条第1项第8款增订的内容如下:明知他人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之著作侵害著作财产权,意图供公众透过网路接触该等著作,有下列情形之一而受有利益者:(一)提供公众使用汇集该等著作网路位址电脑程式。(二)指导、协助或预设路径供公众使用前目之电脑程式。(三)制造、输入或销售载有第一目之电脑程式之设备器材

李家豪解释,第一种指的是将这些追剧APP 应用程式上架在网路平台网站供民众下载使用的行为人。第二种指的是机上盒内虽然没有内建追剧APP应用程式,但有附上指导或协助民众去找到然后使用这些追剧APP应用程式的使用说明,或者是在机上盒内预先设置一个路径,民众只要透过这个预先设置好的路径,也能够找到并使用这些追剧APP应用程式的行为人。第三种指的是制造、输入或销售这些已经安装好追剧APP应用程式机上盒的行为人。在《著作权法》修正通过之后,上面这三种类型的行为人都是会受到刑事处罚的。

李家豪最后呼吁,使用安装追剧APP 应用程式机上盒的民众,并不在刑事处罚的范围,但可想见的是,当这些违法机上盒大量遭取缔之后,业者自然无法保证购买的民众可以永久免费收看,奉劝请勿存在侥幸的心态购买使用违法机上盒,避免花了冤枉钱又受了一肚子气,也请大家支持正版,让创作人能有更多的资源为大家带来更精彩的电影戏剧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