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柜呆瓜倍增 今年首季贡献逾2400万元

呆瓜条款」发威,2021年首季上市公司「呆瓜」比去年同期倍增。金管会证期局23日公布,2021年度第1季短线交易归入权案件执行结案达45件,结案金额达2,400多万(24,330,868元),件数较2020年首季的23件多一倍,金额更达4倍之多。

证期局指出,归入权的结案金额,不管是从季比还是年比都呈现增加。2020年首季执行的结案数为23件、结案金额约达532万元(5,318,397元)、2020年第四季结案数则有146件、结案金额约达2,300万元(23,403,069元)。

据证期局统计,自1994年下半年度至2020年上半年度止应行使归入权案件共计8,402件,应归入金额达约49亿元。累计至2020年度第1季止,结案总数8,393件,已归入金额达约26亿元、未结案件9件。

证期局指出,「归入权」就是证交法从1988年参考美国引入的规定,据证交法157条及第62条第3项准用第157条规定,上市柜(含兴柜)公司董事监察人、经理人或持有公司股份超过10%的股东(即内部人),对公司的上市股票,如于取得后六个月内再行卖出,或于卖出后六个月内再行买进,并因而获得利益者,公司应请求将其利益归于公司。证交所、柜买中心每半年会把相关资料投保中心去执行。

虽然法规已明订公司内部人短线交易有获利要归入公司,还是经常有董监事或经理人违反规定,因此常被监理人员戏称「呆瓜」,因而称为呆瓜条款。

证期局强调,为保障投资人权益,投保中心将持续督促各该上市(柜)公司,依证券交易法第157条规定,对其内部人因短线交易所获致之利益尚未归入公司者确实执行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