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禁售TRF? 金管会:国际间无国家禁售

人民币TRF等复杂型衍生性商品不断引起的风波,引发市场质疑金管会管控慢半拍。(图/达志示意图

记者许雅绵台北报导

因人民币TRF(目标可赎回远期契约)等金融商品造成投资人巨额亏损,近期市场传出要求禁售,对此,金管会表示,TRF、DKO等衍生性金融商品在全球金融交易市场已发展多年,商品同时具有投资及避险功能国外也存在相同的交易,国际市场没有一个国家全面禁售TRF等衍生性商品,

金管会强调,对于TRF从2014年起,已陆续处分银行及采取三波强化管理行政规范,并非人民币大幅贬值后才有的事后补救措施,而TRF管理机制强化,包括2013年底金管会日常监理、2014年初金融检查发现银行办理人民币TRF商品有相关缺失、2014年底日常监理发现银行销售重心转向人民币DKO商品,及2014年底至2015年上半年金融检查发现银行风险控管机制需进一步强化等。

对于近日市场关注是否停止银行销售TRF、DKO商品、专业投资人资格条件之认定及人民币TRF、DKO商品争议案件处理等,金管会以下提出三点说明。

第一、国际市场并无禁止TRF、DKO商品销售规定,例如TRF商品在香港新加坡已交易多年,经历近二年人民币汇率波动等市场变动,该等国家或地区均未全面禁止银行办理TRF、DKO商品,且未就商品交易条件进行限制或规范。

金管会对于TRF等商品已采取较香港及新加坡相对严格之管理规范,包括契约期限限制、交易损失上限及要求客户缴交期初保证金等机制,已有助于市场沉淀与冷静。我国银行业者法规的适度管理下,提供符合客户交易需求的衍生性金融商品,可兼顾金融商品的创新与市场健全发展。

第二、金管会要求银行办理衍生性金融商品业务,应落实银行商品销售控管及风险管理制度,包括了解客户(KYC)、审慎核给客户额度,并确认商品与客户承担风险能力可适切配合。

考量店头衍生性金融商品形态发展迅速,商品条件设计复杂度增加,金管会除已修正调高专业法人客户总资产条件,以提高客户风险承担能力外,也将进一步研议增订专业法人客户的认定标准,如交易经验专业知识等,以强化银行商品适合度制度。

第三、客户与银行办理人民币TRF、DKO复杂性高风险商品交易如遇有争议,金管会协助解决纷争,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已督促银行与客户妥为协商处理,目前正积极研议强化协助争议处理相关措施,相关争议案件如查有银行未落实KYC、商品适合度等不当销售情事,金管会将予以严惩,也将持续经由日常监理与金融检查确保业者法令遵循及落实KYC及商品适合度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