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避险TRF销售 最慢Q3季底解禁

记者蔡怡杼台北报导

非避险性TRF(目标可赎回远期契约)商品的禁售令最慢9月底解除。金管会通过银行公会修正自律规范,除永丰银行外,银行销售TRF内部作业程序应于3个月内符合新自律规范后,即可销售非避险性TRF,也就是,最慢第三季底银行将可重启TRF商品的销售。

金管会今(17)日开罚9家销售TRF有缺失的银行,银行局局长詹庭祯表示,除了永丰银行外,银行目前均可承做避险性TRF,且包含此次开罚的9家银行在内,只要业者内部作业程序于3个月内完成,并符合新修正的自律规范后,即可承做非避险性TRF,至于永丰银行仅得承做既有客户的停损、退场交易

詹庭祯强调,永丰银行由于被客诉案件较多且情节重大,决议重罚1000万元并暂停业务1年,且金管会也已通过银行公会修正的自律规范,由于新修正的自律规范调整需要时间,因此,现在再暂停业务的意义也不大。

金管会今日通过银行公会新修正的「银行办理衍生性商品自律规范」、「银行办理衍生性金融商品业务风险管理自律规范」,包含明定银行新种商品的审核程序须提报董事会,以及业务人员薪酬避免直接与特定金融商品销售业绩连结等。

银行局表示,因应此次自律规范的修正,银行业须进行调整内部作业准则资讯系统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翻译作业,因此,同意银行公会得给予会员银行3个月调整期间,且银行办理TRF商品于处分期限未届满、相关缺失未改善或未调整符合自律规范前,均不得新承作非避险TRF商品。

詹庭祯指出,银行业者在调整期间可继续销售避险性TRF,至于非避险性TRF的销售,根据规定业者必须在3个月内完成调整,若调整的速度很快,说不定一个月或一个半月就可以完成,且第二波遭惩处的业者还需要满足缺失改善获认可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