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交所:企业Q1财报 最慢5/15申报

记者蔡怡杼台北报导

证交所表示,上市公司自102年第1季起开始采用国际财务报导准则(IFRSs),一般上市公司第一季季报最慢须于5/15申报金控最慢则须在5/30完成补正。

证交所指出,上市公司第一、二、三季仅须申报合并财报年度除申报合并财报外,尚须申报个体(母公司)财报。

上市公司公告申报财务报表期限如下,年度财务报告应于每会计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申报;至于第一季、第二季、第三季财务报告,一般公司,含投控公司应于每会计年度第1季、第2季及第3季终了后45日内申报。

至于保险应于每会计年度第1季、第3季终了后1个月内,每会计年度第2季终了后2个月内申报。

金控、证券银行及票劵公司则应于每会计年度第1季、第3季终了后45日内,每会计年度第2季终了后2个月内申报;不过,证交所也表示,金控公司编制第1季、第3季财务报告时,若作业时间确有不及,应于每季终了后60日内补正。

证交所表示,IFRSs对于财报附注要求增加揭露投资性不动产的市价、重大会计估计及假设、财务风险管理目标政策、管理资本的目标及程序等相关资讯投资人宜多加阅读财报附注有助充分掌握公司营运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