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大案!高管当金融掮客 十余年受贿3000多万元
(原标题:保险业大案!高管当金融掮客,十余年受贿3000多万元)
这是接受审查调查期间,刘虹手写的忏悔书。(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保集团纪检监察组 供图)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披露显示,在担任人保投控主要负责人的近12年里,刘虹充当金融掮客擅权谋私十余年,利用职务之便受贿3000多万元。
作为中管保险企业实行派驻改革后查处的第一起腐败大案,刘虹的落马,对国有保险企业乃至整个金融业的违法违规行为都是一种震慑。
充当金融掮客擅权谋私
十余年受贿3000多万元
2007年,为了防范金融风险,解决国有保险公司不良资产问题,人保集团组建了人保投控,主营业务包括实业、房地产投资、资产经营管理等。
刘虹自该公司成立起担任党委书记、总裁,直到2019年被调查,任职接近12年之久。
人保投控的使命是人保集团国有资产调控处置、保值增值。任职期间,刘虹不但没有履行好职责,反而私欲膨胀。据办案人员介绍,利用手中掌握的金融资源,充当金融掮客擅权谋私,是刘虹违纪违法问题的主要表现。
例如,在接受信托公司债权融资次级受益人请托,为其履行借款业务、购买资质审核等事项提供帮助上,刘虹就收受现金499万元。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披露的信息显示,在带头违纪的同时,刘虹还同班子成员沆瀣一气、合谋敛财。2012年10月,刘虹伙同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裁刘继东,以不配合股权交接工作相要挟,向请托人索要500万元。二人还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产2套。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9年,刘虹利用职务便利,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在金融业务活动、股权转让、人事工作安排等方面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股权、现金、加油卡、购物卡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057.8223万元。
从对抗调查到写下忏悔书
暴露内部治理与外部监督双重问题
2015年,面对中央巡视和国家审计署审计,刘虹不仅没有向组织坦白交代,反而继续铤而走险,以各种方式对抗组织调查。
2015年,在中央巡视和国家审计署审计时,为掩盖收受地方公司股权、好处费等事实,刘虹指使其外甥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和虚假股权转让协议,伪造归还借款、股权转让的假象。不仅如此,他还与某信托公司业务经理统一口径,掩盖收受“业务提成”的事实。
2016年以后,刘虹认为组织对其调查已结束,竟然陆续要回部分前期已虚假归还的钱款。
然而,他低估了中央反腐的决心,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刘虹终难逃法律的审判。
“1999年我从国家计委调离,产生了一个‘下海’的错误心态,觉得不需要再承担更多责任,对信仰的忠诚就开始打折扣了。”刘虹在忏悔书中写道,随着自己离开国家机关来到金融企业,心理定位不再是公职人员,而是以谋求高收入为目标的职业经理人。
“刘虹之所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人保投控党的领导弱化是一个重要原因。”办案人员说,在刘虹主要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近8年时间里,所在党组织理论学习走过场,民主生活会走形式。即便在刘虹被采取留置措施后,部分班子成员仍然讳莫如深、三缄其口,不愿意主动向组织汇报其有关情况。
少数金融干部之所以能利用职务便利大开“谋私”之门,虽有干部自身问题,但机构内部治理和外部监督存在疏漏的问题也不容忽视。金融企业一把手往往集人权、事权、财权于一身,很多金融机构更是党政“一肩挑”,导致权力行使约束力弱,出问题的风险比较高。
办案人员介绍称,刘虹担任人保投控一把手长达10余年,“栽培”过多个主要部门负责人和不少员工,上到重点业务开展、选人用人等重大决策,下至日常管理的琐碎小事,都是“一言堂”。刘虹长期擅权妄为、坐地成精,公司从班子成员到普通员工没人管得了,最终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联合办案成金融反腐有效手段
今年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最后一年,年初召开的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明确提出,要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
梳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近一年来,在金融领域反腐败高压态势下,既有中国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郭继庄,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杨德高等金融机构领导干部被查处,也有银保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原党委委员贾奇珍,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亓新政等金融监管部门领导干部落马。
通报显示,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相应金融单位纪检监察组与地方纪委监委联合办案,已成为查处金融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一项常规做法。比如,郭继庄是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与青海省纪委监委联合查办,贾奇珍是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联合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开展审查调查。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查处金融领域腐败案件的落脚点。”驻中国人保集团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表示,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地方纪委监委联合查办金融领域腐败案件,要始终注重把教育警示、促进党建和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有机结合起来。既要从金融企业的角度对发案原因进行深刻剖析,以点带面抓好整改,更要从制度上查漏补缺,通过查办案件推动金融企业在资金流转、人事调整、项目审批等方面形成完备的制度防控体系,全面提升金融企业建设水平。
编辑:颜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