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16项举措推动国资国企做优做强

记者12月3日从深交所获悉,为落实落细中办国办关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深交所近日研究制定了服务国企改革专项工作方案,涉及五个方面16项具体工作安排,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推动国资国企深化改革、做优做强。

数据显示,截至三季度末,深市共有国有控股上市公司508家,占深市上市公司总数的22%,占A股国有控股公司的44%,涵盖电子信息、交通运输、国防科工、机械制造等行业领域,是国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贯彻落实《三年行动方案》,深交所紧扣监管与服务职责,聚焦深市市场特色,制定了深入服务国资国企改革的16项具体工作安排,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构建长效机制。明确服务国资国企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支持方向,建立专项工作小组,努力使深市多层次资本市场成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和落实《三年行动方案》的前沿平台和“新高地”。二是拓展培育深度。深化央企集团、地方国资专业化服务,做精做细“一地一策”“一企一策”,从源头提升国企上市后备企业规范水平。推动国有上市公司通过整体上市、并购重组市场化方式实现资产整合。加快创新产品供给优化国企改革等重点领域ETF产品体系,推动国资基础设施公募REITs项目试点落地常态化发行。三是健全基础制度。优化市场功能定位,积极筹备全市场注册制改革,支持优质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上市融资。推动完善并购重组、再融资、收购、减持、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等基础制度,助力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工具实施混改。四是推动质量变革。以开展公司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深化与国资委、地方国资监管部门协作,推进党建入章全覆盖,切实提高国有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支持和引导国有股东持股比例高于50%的国有控股公司引入持股5%及以上的战略投资者作为积极股东参与公司治理。五是深化对接服务。健全常态化走访交流,丰富专题培训内容和形式,深入了解国企改革动向和服务诉求,不断进阶监管服务水平

这也是深交所继制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工作方案后,推动提高深市上市公司质量、服务国家战略的又一针对性举措。深交所方面表示,将认真践行“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九字方针和“四个敬畏、一个合力”工作要求,切实把推动提高深市上市公司质量作为上市公司监管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化制度改革,强化监管主责,优化服务水平,全面建设“优质的创新资本中心和世界一流交易所”,助力国有企业和民营经济高质量协同发展。(记者 韦夏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