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雄狮外泄36万笔个资 消基会提团体诉讼求偿363万

▲日前雄狮旅行社遭到骇客入侵,导致36万笔的消费者个资外泄,多位消费者还被诈骗金钱,最高甚至损失68万元,因此基会今天正式提起团体诉讼向雄狮求偿363万9592元。(图/消基会提供)

消费中心综合报导

日前,雄狮旅行社惊传遭不明人士入侵,窃取旅客购买机票订房或自由行订单资料,共约36万笔销售资料外泄,甚至导致有消费者被诈骗;对此,消基会除接获消费者申诉,也发函给雄狮提出解决方案,但其却拒绝赔偿;因此,消基会今(3/1)提起个资受害者团体诉讼,求偿363.9万元,成为国内首宗个资法团讼

消基会指出,雄狮对于消费者个人资料保管,应依个资法第27条规定,采行适当安全措施,防止个人资料被窃取、窜改、毁损、灭失或泄漏,并应依主管机关所订处理办法,于内部管理设定所属人员不同权限,并控管其接触个人资料并进行资料加密

然而,雄狮却显然未依个资法以及处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理,导致高达36万笔消费者个人资讯遭泄漏,显然违反前揭个资法规定。消基会说,由于消费者几乎是因诈骗集团掌握行程资讯等资讯,导致多数人都不疑有他而受骗,所以雄狮应依个资法第29条第1项规定,对于消费者所遭受诈骗金额负责。

消基会表示,本次接受消费者委托提起团体诉讼,因进一步遭受诈骗受害的消费者,计有18名,其中被诈骗金额最高者达68万多元,整体总计被诈骗了3,159,592元;另依个资法第29条第2项准用个资法第28条第2项及第3项规定,合计本案共有24位消费者,受骗损失加上精神上赔偿,金额达3,639,592元。

消基会指出,雄狮为国内知名旅行社,创造年营收高达267.84亿元成绩,足证雄狮深受消费者信赖,自应为消费者提供严格个人资料保护机制;然而雄狮竟未尽控管责任,就消费者因雄狮过失泄漏个人资料,导致本于隐私权遭受侵害所产生之非财产上损害,各别请求新台币2万元非财产上损害赔偿

消基会除今天提出诉讼,后续也将继续服务尚未提出团讼申请的受害消费者,呼吁若民众也是此案的受害者,要尽快跟消基会联络,一起加入团讼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