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落实“学校不得利用假期组织学生补课”?教育部回应

来源:澎湃新闻

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

教育部将如何监督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学校不得利用假期时间组织学生补课,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的规定?当日,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朱东斌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回应。

朱东斌说,《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教育部高度重视幼儿园小学化问题,坚持规范和治理并重,多措并举,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对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的行为。

“下一步,我们将更好地落实未保法相关规定。”朱东斌介绍,一是开展专项治理。此前教育部已经两次部署各地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把幼儿园教拼音识字等小学课程内容,以机械背诵、记忆等小学化方式进行技能强化训练设置 “小学化”教育环境以及小学非零起点教学社会培训机构提前教授小学内容等,作为重点整治内容,全面整改。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出台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取得积极效果

二是要坚持推进科学保教。推动各地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推动幼儿园树立科学的儿童观和教育观,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促进幼儿在游戏和生活中学习与发展。

三是持续开展社会宣传。连续多年开展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先后以“幼小协同 双向衔接”“科学做好入学准备”等不同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传播科学的育儿理念和知识。

朱东斌表示,在以后工作中将继续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幼儿园和小学树立科学的衔接意识,积极开展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同时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力度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关于“学校不得利用假期时间组织学生补课”这一问题,朱东斌说,“大家可能都看到消息了,5月21日中央深改委审议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这一意见正在报请审批中,印发之后,我们会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对里面的内容进行解读。”

新华社5月21日消息,习近平总书记5月21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五个意见。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会议时强调,义务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重中之重,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主体功能,强化线上线下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

会议强调,要全面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坚持从严治理,对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问题的机构,要严肃查处。要明确培训机构收费标准,加强预收费监管,严禁随意资本化运作,不能让良心的行业变成逐利的产业。要完善相关法律,依法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做实做细落实方案,科学组织、务求实效,依法规范教学培训秩序,加强权益保护,确保改革稳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