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居家隔离补习费不能退? 教育部:应依课程比例退还费用

▲因疫情影响,有学生居家隔离无法上课,向补习班要求退费时补教业拒绝。(示意图/补教业提供)

记者崔至云台北报导

武汉肺炎新冠病毒,COVlD-19)疫情影响,有学生报名补习班课程,因居家隔离无法上课,向补习班要求退费时,发生无法退费情况教育部今(12日)指出,补习班配合防疫办理停课,补习班应自事实发生日起10日内,按事由发生后賸余课程时數比例退还当期开班已缴费用,但经学生同意以补课、提供授课錄影资料或其他适当方式处理者,不在此限。

教育部表示,基于「补习及进修教育法」第9条第1项第4款之授权,于「短期补习班设立及管理准则」就退费方式、基准,于准则第24条及第25条建立全国性基准。

▲教育部指出,补习班若配合防疫办理停课,应按賸余课程时數比例退还当期开班已缴费用。(图/记者屠惠刚摄)

教育部说明,依照准则第24条第1项已明定补习班学生缴纳费用后离班者,补习班应办理退费之规定。惟为保留相当空间地方政府,以求因地制宜,于同条第8项订定,地方政府为提升对消费权益之保护或其他公益性因素,于自治法规订定更有利于消费者之规定者,从其规定。

教育部说,倘短期补习班配合防疫办理停课,其退费机制依准则第25条第1项第3款规定,因天灾等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补习班之事由,而有未能开班上课,或于开课后停班或停课者,补习班应自事实发生日之次日起10日内,按事由发生后賸余课程时數比例退还当期开班已缴之费用。但经学生同意以补课、提供授课錄影资料或其他适当方式处理者,不在此限。

教育部也说,考量因疫情各退费案件个案状况不一,为协助消费者维护其权益,建议消费者宜备妥相关契约资料,尽速向补习班所在地之地方政府教育局(处)联系协助,或循消费争议处理程序办理,由地方政府教育局(处)或消保官协助透过个案协商争取权益,以协助解决退费事宜,或协助其保留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