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柜公司应立即澄清媒体报导 即日起实施

记者蔡怡杼台北报导

为强化澄清媒体报导的重大讯息申报时限时效性,柜买中心表示,上柜公司发现大众传播媒体报导应公告重大讯息的各款情事,或媒体报导内容有足以影响上柜公司有价证券行情,或报导与事实不符者,应「立即」发布重大讯息说明。

柜买中心宣布修正「对有价证券上柜公司重大讯息处理程序」及「上柜公司重大讯息说明记者会作业程序」部分条文,并自9月18日起实施。

柜买中心指出,媒体报导内容有足以影响上柜公司有价证券行情,或报导与事实不符者,上柜公司应立即发布重大讯息说明,且至迟不得逾当日中午12时;不过,若属例假日或营业日中午12时后发现者,应于发现传播媒体报导日起次一营业日交易时间开始前输入。

至于第二上柜公司若发现媒体报导内容不符时,至迟应于「当日」依其所属国或上巿地国法令得申报重大讯息的时段内尽速办理

且为强化公司澄清巿场传言的时效性,上柜公司于接获柜买中心询问时,应于当日中午12时前发布重大讯息;若于当日中午12时后接获柜买中心询问者,应于收盘前发布;若于当日收盘后接获柜买中心询问者,至迟应于当日下午5时前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