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三法大翻修 杨丽环主张大格局兴利往国际发展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21日审议广电三法,叶宜津管碧玲杨丽环李鸿钧(右起)进行协商

记者陈世昌台北报导

攸关台湾数位汇流产业发展的《广播电视法》、《卫星广播电视法》、《有线广播电视法》(简称广电三法)修法21日在立法院登场国民党籍立委杨丽环呼吁,台湾媒体市场规模太小,修法应采大格局,放宽心胸,以兴利取代防弊,鼓励台湾传播业国际发展。

本周立法院密集审议广电三法,包括行政院版在内,有高达20多种不同立委提出的版本,其中不乏对党政军间接投资媒体、有线电视跨区经营跨媒体经营股权等有各种限制的条款。由于新旧任NCC委员即将更替,李鸿钧委员以程序发言建议等新委员就任后再议,经协商后仍决定逐条讨论,但不预设立场一定要有决议

杨丽环(左图)认为,法令限制太多,为了除弊连兴利也没有,时代已经不同了。她认为,有线电视跨区经营只需在内容上给给予约制,而且何谓垄断?只是在台湾岛内就叫垄断?真正的垄断是在世界上,像是美国媒体这才叫垄断,「我们只小小几百万」。

杨丽环还说,台湾市场太小,逼得演艺人员大陆发展,讲一些当地的话,为了吃一口饭要被台湾观众讲话。心胸要放广一点,不是只有岛内,面临全球化,现在全球市场缩减,台湾更应开放,台湾本土很有创意,但走不出去很悲哀,韩国成为国际影视强国,他们都是股权五成以上大公司

但也有立委持不同看法,管碧玲(上图)表示,开放广告置入与赞助无上限,节目自制率比率取消,这种数位汇流方向财团化,替全球化资金并购本土媒体,只会造成媒体集中化跟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