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额学费不能退?南市修自治条例退费标准优于全国标准

补习班退费争议层出不穷,南市政府教育局新修订的《短期补习班设立及管理自治条例》正式上路,大幅提升消费者权益,甚至优于教育部订定的全国退费标准。图为外语补习班的上课情况。(职达外语提供)

补习班退费争议层出不穷,台南市政府教育局新修订的《短期补习班设立及管理自治条例》正式上路,不仅大幅提升消费者权益,甚至还优于教育部订定的全国退费标准。根据修订后的自治条例,消费者在台南市的补习班报名后,实际上课前均可要求全额退费。

台南市短期补习班履约连带保证促进协会理事长、职达外语补习班负责人王凯民表示,补习班与消费者签订的定型化契约,本就应该载明退费方式,如今市府修法提升并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虽优于全国退费标准,但还算合理,该会乐观其成,希望能够创造双赢

教育局指出,补习班退费争议以银行贷款缴纳高额学费为大宗,尤其以全国连锁型电脑美语补习班为主。考量高额学费未能合理退费将造成消费者极大的负担,教育局特别依据教育部《短期补习班设立及管理准则》的授权,修改自治条例增订加强保护消费者条款,以及收取费用天花板条款,新法已于去年12月21日上路。

根据新修订的自治条例,退费比例为:一、实际开课前退还全额;二、开课后2周内退还95%,收费部分不得超过1000元;三、开课后1个月内退还90%,收费部分不得超过5000元;四、开课后于全期或总课程时数1/3内退还60%;五、开课后于全期或总课程时数1/2内退还40%。

教育局表示,教育部订定的全国退费标准,开课前退还90%、开课超过全期或总课程时数1/3即不予退费,台南市修法后的退费比例均提高,甚至更优于全国退费标准,还增加学生与补习班约定的退费方式,应于办理解约手续后14日内执行完毕的时效规定,大幅提升台南市补习班消费者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