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出炉!这3种人「取消订房」可全额退款 否则须依比例退费

▲国旅订房取消退费标准出炉。(图/记者李宜秦摄)

记者李宜秦/台北报导

今日新增16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案例,目前全台进入第二级防疫警戒阶段。针对已预定旅馆饭店民众,若因疫情想要退房,且是禁止入境居家隔离、自主健康管理匡列者交通部观光局表示,得请求旅宿业者无息返还其「已支付之全部定金」及其他费用

观光局表示,若民众需要退房,如系依防疫法规规定或依防疫主管机关要求「禁止入境、居家隔離或自主管理」,致无法如期前往预订住宿之旅宿业」,尚符合「个别客订房定型化契约应记载事项」第9点规定之「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事由,致契约无法履行者」情形,民众得请求旅宿业者无息返还其已支付之全部定金及其他费用。

指挥中心宣布防疫警戒升级。(图/疫情指挥中心提供)

若非属上述情形而有取消订房需求,仍应适用「个别旅客订房定型化契约应记载事项」第5点规定之「14日比例退款」、「3日比例退款」、「1年内保留已付金额作为日后消费折抵使用」等方式处理。

观光局建议,民众可依「个别旅客订房定型化契约应记载事项」第6点规定:「旅客于订房后,要求变更住宿日期、住宿天数房型房间数量,经业者同意者,旅客不需支付因变更所生之费用」与旅宿业者协商改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