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取消婚宴 消保官:须依比例退订金

疫情影响,不少新人希望取消、延期婚宴,消保官呼吁民众,签约前要详阅内容。(赖佑维摄)

因疫情升温,许多新人婚宴延期或者取消,却遇到婚宴会馆、餐厅刁难,桃园市消保官接获13件调解,有新人被要求支付保证桌数金额5成的违约金,损失21万元。消保官表示已违反规定,要求业者改善。

消保官指出,不少新人和婚宴会馆、餐厅协调取消,或延期,有些餐厅从善如流,但也有餐厅除扣取定金外,还索赔金额不小的违约金。

桃园有对新人希望取消婚宴,餐厅却告知,除3万定金外,还要收取当时承诺20桌总金额的5成,以1桌1万8000元计算,等同要收18万。新人与业者无法达成共识,找上消保官投诉,消保官稽查发现,该业者契约记载,退订日期距离宴会日期天数是否在90、180天内。若180天以上,只没收订金,其余则收取订桌金额5成、3成作为违约金。

消保官强调,此举已经违反「订席、外烩(办桌)服务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该事项去年4月13日经卫福部公告,具有法律效力,其中规定业者最多没收定金,金额还不得超过预定总额的2成,稽查后要求业者改善,并择期复查。

消保官说,该事项中,写明根据订约时间、解除契约时间距婚宴时间长短,业者须依一定比例退定金。且不只限定结婚,只要是婚、丧、喜、庆或其他活动所举行之餐会都涵盖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