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城市创优评先不得安排教师上街执勤

(原标题城市创优评先不得安排教师上街执勤福建印发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

京报快讯记者 杨菲菲)12月10日,福建印发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针对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社会事务校园、填写相关报表、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四类18项事务做出规范,明确要求减少对中小学校和教师不必要的干扰,把时间还给教师。

规范各种检查评比,杜绝重复填表

清单明确提出,要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各部门年初分别报同级党委办公厅(室)、政府办公厅(室)研究审核,由党委办公厅(室)统一报党委审批。

同时,不得多头重复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以及各类校园创建活动。也不得简单以留痕作为评价中小学校和教师工作成效的标准,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方式来代替实际工作评价。

针对教师忙于填写各种表格现象,福建要求严格规范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报表填写工作,杜绝重复上报各种数据及多头填表、报材料现象。除政府统计部门外,其他部门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统计工作要提请审批备案

此外,针对重复填表现象,清单明确提出要严格限制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数据采集次数,提升数据采集的信息化水平,努力做到一次采集多次使用。

不得强制要求老师参与点赞投票网络答题等活动

各种社会事务进校园也给老师带来了一定压力。福建规定,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未经教育部门同意,有关部门不得擅自进校园指导中小学校和教师开展相关工作,不得随意安排面向中小学生的教育宣传活动进入校园。

同时,清单提出,不得把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庆典招商、拆迁等活动和工作强制摊派给中小学校,并向教师下达指令性任务;不得强制要求中小学校和教师(或通过学校和教师组织学生、家长)参与各类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点赞投票、人物评选、问卷调查、网络答题等活动。

在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方面,福建明确规定,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场所开展专项工作,原则上不得在城市创优评先活动中安排中小学教师上街执勤或做其他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

针对老师培训多、会议多的线下,福建规定对于非教育教学方面的培训,教育部门要严格把关,除必要培训外,不得把无关培训摊派给中小学教师。同时,各部门召开的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会议,原则上不得安排中小学校和教师参加。

新京报记者 杨菲菲 校对 王心